七日猶豫期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規定,您於網路購買商品得於收受商品次日起 7 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。

辦理方式

請於期限內透過本官網訂購頁(https://www.must-state.tw/order/)的客服窗口提出申請,並保持商品完整(未拆封、包裝與贈品齊全),我們將協助您辦理退換貨。

食品類商品特別說明

基於食品衛生與安全考量,已拆封之食品類商品恕不接受退換貨;若商品本身有瑕疵、破損或寄送錯誤,不在此限。

瑕疵與寄錯處理

收到商品如有破損、短缺或與訂單不符,請保留商品並拍照,盡快聯繫客服,我們將安排換貨或退款。

退款時間

退貨商品經確認後即辦理退款,實際入帳時間依您的付款方式與銀行/超商作業時間而定。